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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活动实施方案 |
编辑:市会展管理中心 来源:市会展管理中心 日期: 2007-6-18 17:41:28 |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餐饮业整体水平,不断发展壮大烹饪技术骨干队伍,实施餐饮品牌战略,推动新疆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受中国烹饪协会委托,按照中国烹饪协会《统一认定管理办法》,在2007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文化节前,开展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活动。通过现场评审认定,授予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荣誉称号。 一、认定时间 2007年7月3日至5日 二、认定地点 乌鲁木齐市益天洋商务酒店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烹饪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2007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文化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新疆烹饪协会 乌鲁木齐餐饮行业协会 四、认定范围 (一)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认定范围:凡在新疆区域内的宾馆、饭店、酒家等从事厨师职业,不论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性质,工龄满20年,年龄40岁以上,具有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名师或高级技师职称。 (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名师认定范围:凡在新疆区域内的宾馆、饭店、酒家等从事厨师职业,不论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性质,工龄满15年,年龄35岁以上,具有烹调(餐饮服务)技师职称。 五、认定原则 中国烹饪协会开展的认定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活动,坚持遵照“自愿申请、统一组织、属地认定、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协会批准”的原则进行运作。 六、认定组织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柳 中国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马雪峰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李建杰 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邓 昕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刘 斌 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处长 程桂芳 新疆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马国新 新疆烹饪协会副会长 乌鲁木齐餐饮协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疆烹饪协会。具体认定工作由中国烹饪协会派出的认定师承担。 主 任:程桂芳 新疆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兼)
- 副主任 温尚志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处长
- 相 玲 乌鲁木齐餐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二)工作职责 1.中国烹饪协会派出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组,负责现场认定工作。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商务局、新疆烹饪协会、乌鲁木齐餐饮行业协会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3.2007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文化节组委会接待组负责认定组领导、专家的接待工作。 4.新疆弘基企业集团提供认定活动场地并负责场地的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 5.2007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资金筹措、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工作。 七、基本条件认定 (一)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申请表》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基本条件表》; 并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内容包括: 1.年龄、工龄、文化程度证明; 2.职务、职称及表彰证明; 3.参加各种烹饪技术比赛及所获奖励证明; 4.参加过各类相关培训及证书; 5.组织参与全国或省、地、州、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担任评委的证明; 6.发表的论文或参编的烹饪著作(原件); 7.代表菜点名称及照片; 8.师徒关系证明。 (二)申报人将以上材料填写后,向新疆烹饪协会或乌鲁木齐餐饮行业协会申报。由新疆烹饪协会审查并签署意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新疆烹饪协会汇集申报人材料,并填写《申报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名师、大师统计表》,一同报送中国烹饪协会。 八、中国烹饪名师、大师现场认定 (一)技艺展示 1.现场制作自选菜点2道,填写《自选菜点质量单。 2.菜点要求:菜肴按宴会10人量制作,完成时限为1小时。原辅料(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除外)、成熟方法等均不限。菜点应从色、香、味、型等方面充分体现参加认定人员的技艺水平。 3.申报人做菜点展示介绍,由认定师点评。 4.物料准备 ①认定现场提供: 基本烹饪器具、常用调味料、常用盛器(汤碗、小勺、平盘等)。 ②申报人自备: 自选品种所需的各种物料、工具;自己习惯使用的刀具、切菜墩等其它器具;高汤等。 5.现场要求 ①现场组织人员编制《认定现场检录表》,交认定组成员使用,申报人按时检录进入操作现场。 ②申报人应服从现场监理人员指挥。现场监理员验料后,申报人开始进行操作,现场监理员记录操作时间和现场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即行记录,报告认定组处理:有一般违规行为扣除1-3分;有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认定资格;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操作内容,每超时10分钟扣1分。 ③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操作内容,向现场监理员示意后,即随制作菜点一起离开操作现场,按序进入认定现场,要做到“人不离菜,菜不离人”。 (二)理论测试 1、开列一桌宴席或一次宴请活动的菜单并编写说明。内容包括:宴席主题、风味特色、主辅调料构成、烹饪方法、营养和膳食平衡、文化内涵等内容。同时提供宴席及菜品照片。 2、现场答辩。认定组提出两道题目提问: 答辩题目一:针对自报菜品的内容,考察烹饪专业知识; 答辩题目二:随即抽取公共题目,考察烹饪基础理论知识。 九、中国餐饮服务名师、大师认定 (一)技艺展示 1.宴会整体设计: (1)宴会布局设计:中式高档大型宴会、自助餐宴会、鸡尾酒会,任选其中一种形式,应标注宴会性质、规格、时间、地点等情况。 (2)宴会服务程序设计:设计宴会主题、参与嘉宾、服务程序、并根据以上设计对服务过程进行图象或图片演示。 (3)宴会菜单设计:根据自选餐台布局设计,制作主题宴会菜单。内容包括:风味特点、原材料产地、营养价值、文化内涵等,现场进行简要介绍。 以上使用电脑操作演示或使用文字书写演示(8-10分钟) 2.外语日常服务用语应用的模拟对话。 3.现场工作人员填写《认定现场检录表》,交认定组 成员使用。申报人按时检录进入认定现场。 (二)理论测试 1.根据日常餐饮服务工作专题编写一份教案,针对餐厅服务人员的课堂培训进行模拟讲解。讲解时间8-10分钟。 要求:制作光盘并用A4纸4号宋体打印。 2.现场答辩。认定组提出两道题目提问: 答辩题目一:针对自己编写的餐饮服务教案内容,考察餐饮服务专业知识。 答辩题目二:随即抽取公共题目,考察餐饮服务基础知识。 十、评分规则 1、对申报人员的认定由基本条件(40分)、技艺展示(30分)、理论测试(30分)三项相加,总计100分。 2、由中国烹饪协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表》及所附原件或复印件,评定基本条件得分。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由新疆烹饪协会审查并签署意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由中国烹饪协会派出认定组进行现场评审,评定技艺展示与理论测试两项得分。 3、在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名师、大师认定现场实行公开亮分制,认定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现场评审最终得分。 4、由于申报资格不同,对认定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名师、大师的申报人员,采取两线运行,分别评分排序,互不交叉。 十一、认定结果 (一)认定师现场评分后,由认定组提出书面意见,报中国烹饪协会。 (二)依据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技艺展示和理论测试的各项得分,综合成绩。 (三)中国烹饪协会确定初步认定结果,在中国烹饪协会“餐饮在线”网上进行为期15天公示,接受社会意见反馈。 (四)中国烹饪协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批准授予中国烹饪大师、名师称号的人员,并颁发证书。 十二、认定费用 报名费50元。参加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资格的人员,每人交纳3000元的评审认定费。 十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十四、联系方式 新疆烹饪协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7号 联系人:曹丽萍 电 话:0991-2821327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11号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 黄治 电 话:0991-7916628 0991-79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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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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